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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日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乐动卓越《我叫MT4》被相关美术作品的分包作者起诉侵犯著作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对该诉讼案做出一审判决。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朱某表示自己创作了271个游戏图标,传送给了外包中介公司北京新色汇,后者发给了乐动卓越,而乐动卓越在《我叫MT4》上大量游戏图标与朱某作品相似,构成了对复制权、署名权等著作权益的侵犯,索赔54万余元。
乐动卓越在辩护时表示,朱某为明显的“恶意诉讼”,实际情况是乐动卓越向北京新色汇购买,著作权应该属于乐动卓越。乐动卓越还给出了视频证据称朱某是因为从北京新色汇拿不到货款(约1万元未支付),为了弥补损失,所以不正当诉讼索取高额赔偿。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朱某与京新色汇未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作为受托人的朱某享有著作权。但其应当知晓作品是委托授权给开发商使用的,因此乐动卓越不构成复制权、发行权侵权。不过乐动卓越没有通过适当方式为朱某署名,构成署名权侵权,最终一审判决乐动卓越公开道歉并赔偿朱某合力支持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