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万LPL直播权暗标底价背后诱人的和难言的
2016-10-10 09:01:13游戏日报
和传统体育赛事相同,电子竞技赛事的主要盈利点在于赞助、版权和门票,其中赞助和版权占据大半营收。
LPL2017转播权暗标竞拍保底1500万
在S6比赛之际,英雄联盟在近期的2017年的电竞商务推介会上公布了中国区赛事的商业化计划,对2017年LPL、LSPL、德玛西亚杯以及周年庆典的版权和赞助商的权益、定价和竞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以LPL赛事为例,主赞助商标价为3000万元,转播采用3家直播平台+1家泛娱乐体育平台的结构,全包标底价1500万元,竞价方式为暗标竞夺。

作为当下热度最高的电竞赛事之一,2016赛季的LPL由雪碧作为首席赞助商,并与斗鱼、虎牙、全民、熊猫、战旗、龙珠等6家直播平台和乐视体育达成了版权合作,大规模开发转播权的售卖。
而对于即将开始的2017赛季,中国区英雄联盟赛事赞助费也由去年雪碧的1500万直接翻倍到3000万,可以说将会为广告赞助商带来新的洗牌。而对于1500W的竞标底价,在早前爆出的消息是熊猫、全民和战旗三家胜出,竞标价格均在2000万以上。
可以说对于电竞赛事来说,在寻找到新的盈利点钱更多的营收还是来至于赞助和版权,越热门的电竞赛事其赞助权也自然是水涨船高。而在天价的直播费用背后,则是难以杜绝的电竞比赛盗播现象。
天价直播权背后诱人的和难言的
从全球范围的电竞行业来看,电竞媒体的赛事版权归属尚不清晰。在电竞领域,类似“英雄联盟”的游戏版权归Riot等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所有,但是粉丝或者流媒体制作的包含比赛内容给的视频版权更多的是归粉丝和平台所有,而这也是电竞赛事盗播侵权的不断。

在2015年由于韩国SKTT1战队职业选手Faker将其游戏画面的直播权签约授权直播平台Azubu,而玩家“Star Lord Lucian”则通过LOL自带的OB(观察者)功能,未经Faker与Azubu的许可,将Faker的游戏画面在Twitch上进行了直播。对此Azubu以违背DMCA法案(数字千年版权法)为由要求该玩家停止直播,并称他们拥有该玩家所直播内容的直播权。
ImbaTV创始人海涛也曾在采访中表示现在一些盗版现象可能是部分主播盗播电竞赛事直播画面,重新配音,加上自己的解说,这部分因为线上流量的长尾效应,难以追查,也因此造成电竞比赛的盗播难以杜绝。“对他们来说基本没有违法的成本”。
而在国内关于盗播侵权案件则当属被称为“中国网络游戏电竞直播第一案”的“耀宇诉斗鱼DOTA2案”。

2014年耀宇公司与该游戏代理运营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打造2015年DOTA2亚洲邀请赛,耀宇公司获得该赛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视频转播权。斗鱼公司未经授权,以通过客户端旁观模式截取赛事画面配以主播点评的方式实时直播该赛事,且在直播时使用了耀宇公司的标识。故耀宇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斗鱼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21.1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用户仅能在斗鱼公司直播的特定时间段内观看正在进行的涉案赛事,耀宇公司主张被侵害的视频转播权既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亦不属于其他法定的著作权权利,且比赛画面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故耀宇公司关于斗鱼公司侵害其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但认定斗鱼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10万元。
斗鱼公司不服,向上海知产法院提起上诉。斗鱼公司认为,目前国内的游戏直播网站大部分都采取通过客户端截取比赛画面然后转给观看玩家,游戏厂商对此未提过异议,斗鱼公司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涉案赛事进行报道,没有超出游戏客户端旁观者的合理使用范围。
而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今年做出的二审判决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斗鱼公司需赔偿耀宇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和维权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万元,并在斗鱼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上海知产法院认为,即使存在游戏厂商鼓励视频平台播报游戏比赛情况,但并不表明游戏客户端的参与者、旁观者可以未经许可即有权将客户端的比赛画面进行直播、转播并商业利用。而本案所涉游戏官方中文网站明确声明了涉案赛事的主办、承办和独家转播方,斗鱼公司作为专业的游戏直播网站,应当知晓转播须经授权许可,但仍从游戏客户端截取比赛画面进行直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恶意明显。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涉案游戏赛事的比赛本身并无剧本之类的事先设计,比赛画面是由参加比赛的双方选手按照游戏规则、通过各自操作所形成的动态画面,对比赛情况的一种客观、直观的表现形式,比赛过程具有随机性和不可复制性,比赛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比赛画面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法院据此拒绝给予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法的保护,代之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保护。
所以对盗播赛事直播节目是违法行为的性质判断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划分,通过著作权法保护,是对经营成果的一种事前、积极、主动的保护;而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对经营成果予以的保护是事后的、个案的、消极的。相比而言著作权法的保护程度更高,更能有效保护网络游戏直播节目行业的各方利益
由此可见,随着电竞事业的发展,盗版事业愈发猖獗的背后需要的是健全和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关权利的概念和保护范围,以期能保障整个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正常秩序。而在法律尚未修改完善时,可以考虑通过司法解释和个案中的法律解释等途径,明确对新型作品的保护,即将在2016年12月由游戏日报主办的第二届游戏行业未来峰会也将对电竞行业的发展与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