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500亿韩元购买传奇IP 亚拓士:不承认
2016-10-28 09:43:12游戏日报
从今年6月份,恺英网络宣布和娱美德签订授权合同之后,传奇的著作权共同拥有者、盛大游戏子公司——亚拓士随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恺英网络与娱美德的合同无效开始,亚拓士、娱美德和恺英三方就“传奇IP”版权的归属问题便交锋不断,而近日又有了新的变化。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亚拓士禁令申请
10月6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了驳回此前由亚拓士(法人代表为张蓥峰,以下称为“亚拓士”)针对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张贤国,以下称为“娱美德”)提出的“停止侵害传奇IP共同著作权及预防请求权”申请的裁定。
本次裁定是针对亚拓士7月25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的“停止侵害传奇IP共同著作权及预防请求权”作出的,法院驳回的具体理由如下: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为,“共同著作权人在未与其他共同著作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使用著作权的,仅属于违反了共同著作权人之间关于该共同著作权的使用方法的行为,所以不应认定该行为侵害了共同著作权人的权利。因此,不予认可申请人基于《著作权法》第123条(关于停止侵害著作财产权及预防请求权)的主张”。
另外,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裁定书中还表示“找不到不遵守和解笔录中规定的分成比例的理由,且由于双方之间的分成比例也一直都是按照该和解笔录中的条款来进行的,因此也不存在否定该条款的理由”及“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反对行使著作权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中规定的‘在违反诚信的前提下阻碍达成协商一致的行为’”。
本次韩国法院的裁定结果再次确认娱美德有权单独进行《热血传奇》IP事业,同时确认亚拓士妨碍娱美德单独对外授权的行为属于恶意妨碍。
恺英网络500亿韩元再度购买传奇IP
而在韩国法院裁定驳回亚拓士禁令申请后,恺英网络于25日晚间又再度发布购买传奇IP的公告。
恺英网络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孙公司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韩国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传奇网页游戏以及移动游戏授权许可合同 。两份合同共计涉及金额达5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元2.98亿元)。依据授权,公司分别可以制作三款网页游戏和两款移动游戏,授权期限为三年。
对于大手笔的购买授权,恺英网络是这样解释的:“传奇”游戏进入国内 15 年以来,玩家粘性高、受众群体广、覆盖韩国、 欧美、中国、日本、菲律宾等国家,深受玩家喜爱与追捧,经过多年累积,市场份额巨大。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合同,为公司游戏研 发及游戏运营储备了重磅优质 IP,有利于公司加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ACTOZ发声称恺英娱美德无视禁令授权无效
针对恺英娱美德再次签订价值500亿韩元传奇类游戏授权合同的消息,ACTOZ公司正式以强硬的态度回应,指出两公司无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民事裁定,绕过共同著作权人进行单方授权,这一行为是对国家法律极大的蔑视和不尊重,ACTOZ对这一行为不予承认,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CTOZ公司透露,早在9月下旬,针对恺英娱美德两家公司在今年6月签订的传奇类游戏授权许可合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正式做出了不予执行的民事裁定,禁止恺英公司继续根据这一合同从事传奇类游戏的研发和运营,并且在稍后时间驳回了两公司的复议申请。
法院裁定书确认,娱美德和ACTOZ共同拥有Mir2(热血传奇)游戏的著作权,娱美德未与ACTOZ协商与恺英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合同,涉嫌侵害ACTOZ作为共同著作权人的权利。鉴于该授权许可合同可能投入商业运营,如不及时制止将会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因此禁止该合同的履行。
如今禁令尚在生效期间,恺英公司竟然无视法律权威,以其全资孙公司的名义再次与娱美德签订授权许可合同,ACTOZ对此深感震惊。这一行为是对国家法律极大的不尊重,实属恶意规避法律的非法行径,其掩耳盗铃之意昭然若揭。ACTOZ表示,法院裁定的效力不容质疑,ACTOZ不会承认两家公司再次签订的合同,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关于“传奇IP”的真正归属问题还未尘埃落定,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恺英网络利用孙公司与娱美德签订新的授权合同,可帮助其规避此前的诉讼保全裁定,而盛大若再提起新的诉讼与保全,又需要大量的精力与资金。此前,亚托士已为诉前保全提供了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游戏日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