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法解读】栏目定位游戏领域法律诉讼专业报道,本文为子栏目“游戏诉讼一线”。
游戏日报讯 3月17日消息,游戏日报获悉,巨人网络发行的体育类产品《街篮2》正面临诉讼。韩国JCE株式会社子公司Joy City起诉其商标侵权。
双方的矛盾实际由来已久。韩国JCE株式会社是《街头篮球》端游开发商,此后授权给掌趣科技开发《街头篮球》手游,腾讯代理运营。而《街篮》《街篮2》则是由成都乐曼多开发,交由巨人网络代理发行(首月流水过亿),是同赛道竞品。
根据最新民事裁定书的情况显示,第一代产品《街篮》时期,相关方曾有合作协议,在乐曼多支付了服务费后,Joy City不会提起针对乐曼多和巨人网络的知识产权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诉讼。乐曼多认为是延伸到《街篮》IP系列的,Joy City则认为只是《街篮》产品。
基于这一分歧双方有了管辖权诉讼。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终审裁定,不属于适用《合作协议》仲裁条款之情形,应当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管辖。游戏日报向相关人士了解情况,得知目前还没有最终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街篮2》还在诉讼纠纷中,但早期与乐曼多、巨人网络“对立”的腾讯,现在已经成为了乐曼多的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