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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鸡腿

2022-12-12 11:02:30 访谈

真实、专业、简捷、快速是游戏日报一直秉持的理念。

首测日,英雄互娱把前制作人离职后创办的公司“告了”

12月8日,《代号:Spark》首次测试,英雄互娱以“宣发让玩家误以为《代号:Spark》和自身有关”为由,发布两个公告剑指淮安炎龙互娱和朝夕光年“不正当竞争”,并表示已起诉。值得注意的是,被告研发商的创始人正是前英雄互娱的员工。

首测日,英雄互娱把前制作人离职后创办的公司“告了”

《代号:Spark》

英雄互娱告的是自家前制作人

淮安炎龙互娱成立于2020年,其创始人为王海龙,曾拿到祖龙创投的投资,目前正在与朝夕光年合作的《代号:Spark》是一款以UE5制作的生存竞技类游戏。

根据相关报道可以了解到,早期王海龙曾以英雄互娱旗下战术竞技类手游《王牌战争:文明重启》制作人的身份接受媒体采访,拥有英雄互娱子公司天津炎龙网娱20%的股份(在2021年2月份已退出),可视为核心人员。

昨日伙伴今日仇人,有从业者猜测,双方的“分手”可能有些不愉快,比如从《代号:Spark》制作人发布的“开发者的话”中可以看到“第二款留下了诸多遗憾”、“以更加独立的方式进行探索”上可以推测一二。

首测日,英雄互娱把前制作人离职后创办的公司“告了”

因为选择了首测日公开,也有从业者认为不排除是蹲守发行商朝夕光年。尽管目前这个品类的市场竞品很多,但《代号:Spark》与《王牌战争:文明重启》(目前在iOS畅销榜排名大多时间200名开外)可能因“一脉相承”有更直接的竞争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开消息,11月底英雄互娱子公司天津炎龙网娱起诉淮安炎龙互娱、朝夕光年的诉讼案已开庭,但淮安炎龙互娱却表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材料。有知情人士称,这或许与淮安炎龙互娱在北京办公有关,存在相关材料寄到了淮安的情况。

所以到目前为止,双方的这场纠纷才刚刚开始,尚不清楚谁会得到更多支持。

双方早有关于“炎龙游戏”的矛盾

我们向英雄互娱沟通希望获取起诉书了解具体问题,对方拒绝提供。

仅从双方声明来看,英雄互娱认为淮安炎龙互娱以“炎龙游戏”自居,自称《王牌战争:文明重启》的研发者,另外平台主播称《代号:Spark》是《王牌战争:文明重启》的二代游戏,导致了玩家误解,但淮安炎龙互娱并没有及时做澄清。而淮安炎龙互娱则表示“炎龙”是本公司字号,对外使用作为研发团队名称合理合法,不存在攀附其他公司情况。

首测日,英雄互娱把前制作人离职后创办的公司“告了”

《王牌战争:文明重启》

以“炎龙游戏”自居是否合理,涉及到了商标权。为此游戏日报去整理了相关商标注册情况,发现英雄互娱子公司曾在2021年7月申请炎龙游戏、炎龙互娱商标,但都因异议而被宣布无效,据知情人士透露,提出异议的正是淮安炎龙互娱,目前该商标还在异议程序中。

关于该商标的申请,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的司斌斌律师告诉游戏日报,主要看“在先”原则。只从两家公司的注册时间看,英雄互娱旗下的天津炎龙使用“炎龙”字号较早,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享有一定的在先权益;但天津炎龙对“炎龙”字号的使用,尚未达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步,法律对其保护程度应较为有限。

目前游戏日报了解到的情况是双方各执一词。英雄互娱早期有炎龙工作室,但未公开对外称炎龙游戏,淮安炎龙互娱则认为他们使用在先,是英雄互娱抢注。有趣的是,有业界人士告诉游戏日报,更早成立的成都炎龙科技也有炎龙游戏的称呼。而如果往更大范围去回溯,会发现商标领域此前还有腾讯拿下过“炎龙来袭”的09类在先商标。

律师谈案件焦点问题

针对几个关键问题,游戏日报向多位【游法解读】栏目的合作律师进行了询问:

1、淮安炎龙互娱使用炎龙游戏是否不恰当?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的司斌斌律师表示, 不同省市的企业字号在工商登记上是可以相同的,即法律上允许存在字号重复的现象,单纯只有字号相同,通常难以构成侵权。淮安炎龙互娱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网络游戏研发与运营,其对外简称“炎龙游戏”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

但如果淮安炎龙互娱公司对“炎龙游戏”字样的使用,还结合了其他的不当行为,在整体结果上导致玩家或社会公众对两家公司造成误认,则有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2、淮安炎龙互娱创始人为《王牌战争:文明重启》前制作人,是否可以自称该游戏的研发者?

Gamer游戏法的朱宇倩律师和李玲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推广宣传中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淮安炎龙互娱的创始人如果确实是《王牌战争:文明重启》的前制作人,那么其自称游戏的研发者符合事实,并不存在虚假宣传,在法律上也并无不妥。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的司斌斌律师则同样认为这一基本事实的陈述是没有问题的。但在措辞表述上,更准确的表述可以讲创始人个人“是该游戏的制作人或主要研发人员”,如果措辞表述上产生了让社会公众误认为淮安炎龙互娱公司(“炎龙游戏”)是《王牌战争:文明重启》的研发商,则可能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3、平台主播称《代号:Spark》是《王牌战争:文明重启》二代游戏的事件,在不清楚是否淮安炎龙互娱有意操作的情况下,出现该情况淮安炎龙互娱是否应该担责?

Gamer游戏法的朱宇倩律师和李玲律师认为,上述主播陈述并不符合事实,存在侵权风险。而淮安炎龙互娱是否需要就主播陈述承担法律责任,关键不在于是否授意主播进行上述陈述,而在于该场景是否发生于主播推广《代号:Spark》过程中。如果符合,那么淮安炎龙互娱作为广告主仍可能需要对主播的宣传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 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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